百富城違建依舊存在,五月份反應此小區銷售中心違法加建,經多名業主強烈反映,縣城管督促下,開發商把違法加高拆除了一部分,現依然保留一層違法搭建鋼結構并依然在加建,開發商又改口稱在進行光伏發電建設,到縣城管反映,為何不把違建一起拆完,但工作人員的態度對保留的違建好像默認了,現請問縣城鄉規劃局,保留的加建是否已經合法?縣紀委,中間是否涉及利益輸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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